加裝電梯引“另類”糾紛 低層業主“獅子大開口”怎么辦?-倍加信
來源:$article_from_name$ 2024/11/11 8:28:42 點擊:
繼廣州市荔灣區、天河區出臺舊樓加裝電梯補貼政策后,海珠區的業主加裝電梯也可以申請10萬元補助了。加裝電梯不斷升溫,因裝梯引發的鄰里糾紛也日益增多,對社區律師進行調解的需求也越來越大。對一層業主要不要補償?如果低層業主“獅子大開口”怎么辦?新快報記者近日走訪發現,加裝電梯引發的糾紛可謂五花八門,而比起對簿公堂,社區調解是解決糾紛更高效的方式。
海珠區江南西路紫金大街有不少老舊居民樓正在加裝電梯。一些老人表示,裝了電梯后出行方便了許多。
“低層業主要求補償情有可原”
社區律師廖瓊靈在海珠區江南中街服務了10年,調解成功的和正在調解的加裝電梯糾紛已有十多宗。他調解過的糾紛中有這樣一個棘手的案例。2014年,江南中街青鳳社區有一棟舊樓的部分業主準備加裝電梯,結果引發糾紛,鬧得很僵。隨后,業主向社區調委會申請調解。“記不清開了幾次協調會,促成加裝電梯的目標很明確。”廖瓊靈說,協調并不輕松,首先得搞清楚哪些業主不同意、為什么不同意,以及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對補償的看法等。對于反對加裝電梯的業主,既要避免激化他們的情緒,又要從情理法多角度做工作,一戶接一戶爭取他們的同意,并就二樓業主的相鄰權損害補償等爭議焦點達成協議。歷時4年,該大樓終于在今年5月建成電梯。
“說到底就是錢的問題。在補償方面,高層業主可以接受的(金額)和低層業主的預期往往有很大差距。”廖瓊靈說,爭議雙方的焦點在于:主張加裝電梯的業主是否應補償低層業主;如果需要補償,補償金額如何確定。“舊樓規劃本無電梯,現是變更規劃加裝電梯,就需要兼顧低層業主的權益,他們要求補償情有可原”。
有時在調解現場,部分業主不好意思開口談補償的事,廖瓊靈就會建議他們直接提出補償的問題,但要合理。《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》中沒有提及補償標準。廖瓊靈認為,按照相關規定,原則上是有損害才補償。如果裝梯對業主的采光、通風造成影響,就需要進行補償。一層業主沒有享受到電梯的便利,房價卻因裝梯受到一定影響,雖然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要對他們進行補償,但廖瓊靈認為,還是應當適當對他們進行合理補償,并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問題。
裝“半梯”還是裝“全梯”大有講究
在海珠區新港中路附近一個社區,社區律師黃兆銘說到他參與過的調解案例,其中就偶爾會遇到過“漫天要價”的業主。“有一層的業主提出一戶補償75萬元,在我看來,這種做法并不可取。”他說,剛開始,他不明白為什么低層業主會反對加裝電梯,在這個案例中,他接觸到一層業主后,逐漸了解到其反對真的是有原因的。在黃兆銘的帶領下,新快報記者進入該社區,看到不少老舊住宅樓掩映在參天大樹中,低層住戶在采光、通風等方面受地勢、綠化的影響較大。“加裝電梯對一些低層業主的家居環境造成了較大影響,因此,他們的主張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核心依據。”黃兆銘說。
新快報記者在黃兆銘出示的調解記錄上看到,今年7月10日,在一棟6層舊樓加裝電梯糾紛的調解過程中,低層業主同意裝“半梯”,即電梯到家門要上(下)半層步梯。“加裝電梯的業主肯定是希望(梯)門到(家)門的全梯。”黃兆銘說,在該社區,目前已經有舊樓加裝了帶連廊的“全梯”,由此又引發了另一個爭議的焦點:為了實現“門到門”,加裝電梯需要增設空中連廊,即使樓上的業主為此愿意賠償,仍有一層業主擔心連廊影響采光通風,不同意裝“全梯”。
黃兆銘認為,調解是解決糾紛比較高效的一種方式,建議雙方理性、冷靜地考慮問題,在保證雙方利益的基礎上握手言和。
“司法確認”“公正提存”化解堅冰
根據廣州市有關部門公布的數據顯示,今年前5個月,廣州共有超過500宗舊樓申請加裝電梯,其中海珠區有111宗。日前,海珠區正式實施有效期為3年的舊樓加裝電梯財政補貼政策。不少社區律師表示,海珠區居民加裝電梯的熱情因此會更高漲,但加裝電梯引發的糾紛也會更多。
在海珠區新港街一個小區里,新快報記者看到一棟8層舊樓加裝電梯項目已經接近完工。記者了解到,去年10月,該大樓14名業主申請增設電梯及連廊,后來獲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。但是,一層有一戶業主強烈反對,認為施工和電梯運行會產生噪音,對其身體不利,要求樓上業主補償。在雙方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,心急的樓上業主聘請了施工隊進場施工。一層業主氣憤之下,將一輛裝滿石頭的小貨車開進施工現場,阻撓施工,后來又讓自己年邁的父母到現場迫使工程停工,令雙方矛盾加劇。經過多方聯合調解,今年5月,雙方業主達成了協議,樓上業主補償一層業主,而后者同意增設電梯方案,并承諾不阻擾施工。
“雙方互不信任,各有顧慮,樓上的業主不希望施工再次受阻,一層業主擔心拿不到補償款。”海珠區司法局有關負責人向新快報記者介紹,為徹底消除雙方的后顧之憂、一勞永逸解決糾紛,海珠區有關部門啟動了“司法確認”和“公正提存”綠色通道,即通過申請司法確認,確保雙方調解協議的強制執行力,同時,由公證處對補償的尾款進行提存公證,保證雙方兌現承諾。最終,此次糾紛順利化解。
2017年成功調解安裝電梯糾紛31宗,今年1月至7月已成功調解了41宗安裝電梯糾紛,比去年一年多了10宗。”
- 上一篇:一年電梯故障1015次,兩年質保期已過,恐怖電梯費用誰來買單 2024/11/15
- 下一篇:電梯一次性年檢合格率=維保服務質量?多方主體責任界定淪為空談 2024/11/11